交通申訴充公到回函!遭強迫扣款 怒告國賠成果出爐
中時新聞網
簡銘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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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男不服,於同年2月28日線上提出申訴,但過後卻未收到任何答複。
柳男質疑新北市交通事務判決處投遞程序有疏失,憤而提告國賠,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,申訴回函未投遞不影響裁罰效力,判他敗訴,還得肩負1500元訴訟費。
這起爭議源自111年1月18日,柳男駕車行經新店區中正路時,被民眾揭發「隨便逾越兩條車道行駛」,警方依《道路交通辦理懲罰條例》開罰。
柳男過後查詢才發現,本來判決處當初的申述回函因「地址毛病」未能投遞,他認為法式有瑕疵,害他錯失救濟機遇,是以提告要求國賠946元及利錢。直到112年7月,裁決處直接寄出判決書,柳男仍未理會,終究案件被移送行政履行署強迫履行,他的郵局存款在113年1月17日遭扣款946元。
新北市一名柳姓須眉因交通違規遭檢舉,他不服提出申述,卻遲遲未收到回函,過後更因過期未繳罰單,遭強迫履行扣款946元。離婚證人可上訴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9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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